民营企业实际控制银行股份,获得融资优惠,无形中却拖累银行资产——自包商银行破产后,又两家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杨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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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披露公告称,同意辽宁两家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其中一家农商行前十大股东中有9家由忠旺系公司实控,忠旺系已爆发财务危机。记者梳理发现,忠旺系多家公司亦为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阳银行”)此前的前十大股东,目前,辽阳银行已被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沈银行”)吸收合并。
辽沈银行计划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包括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沿海银行”),其此前股东亦存在一定问题。分析人士表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合并,有助于减少同业低效率竞争,减少个别中小银行风险外溢。不过,辽沈银行成立半年多,归母净利润亏损11.9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6.02%。
由民营股东实控
近日,银保监会披露两则批复,原则同意两家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分别为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阳农商行”)、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河村镇银行”)。年报信息显示,太子河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由辽阳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后者持有前者49%股份。
天风证券研报指出,辽阳农商行成为包商银行之后第二家进入破产程序的银行,它们的共性特征在于:民营企业实控、股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存在重大问题导致资不抵债。记者梳理发现,辽阳农商行前十大股东中,有9家公司背后实控人为辽阳忠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投资”)及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即忠旺系公司。企查查显示,忠旺集团法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陈岩,亦为忠旺投资法人、执行董事及经理。
*辽阳农商行部分股权穿透图,截图自企查查
去年10月,中国忠旺(01333.HK)发布公告称,收到下属公司忠旺精制铝业有限公司、忠旺集团的通知,因重大亏损、运营困难,下属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已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当前问题。
除参股辽阳农商行外,忠旺系公司持有或曾持有股份的银行还包括辽阳银行。企查查显示,辽阳银行在被辽沈银行合并前,第一大股东辽宁程程塑料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辽宁程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第五大股东辽阳泰昌模具有限公司、第十大股东深圳市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背后实控人均为忠旺投资。此外,辽阳银行当时的第二、三大股东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第六大股东为失信被执行人。
*辽阳银行前十大股东股权穿透图,截图自企查查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梅婷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民营企业通过参股地方银行获得融资优惠,该方式在过去较为普遍,亦存在发生经营风险的情况,类似上述企业,会通过银行股权优势从银行为集团上下游产业链获得相对优惠的贷款,因此,当集团面临较为严重上下游产业风险甚至资不抵债时,银行将面临较为严重的坏账风险。”
今年7月,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辽宁金融风险处置情况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
与进入破产程序的辽阳农商行不同的是,辽阳银行目前已被辽沈银行吸收合并。
合并重组抵御风险外溢
2021年1月27日,辽宁省政府网站发布文章《我省将有效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辽宁省将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2021年5月21日,银监会批准筹建辽沈银行计划,最先被兼并的系辽阳银行和营口沿海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同被吸收合并的营口沿海银行,其部分股东亦存在一定问题。营口沿海银行此前第一大股东为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失当、管理失范、投资失序,于2017年底出现流动性危机,并转为严重资不抵债的债务危机;第二大股东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第三大股东辽宁富邦文化有限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大股东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已吊销。
辽沈银行年报显示,其股东目前有八家,分别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金融中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已未见其所吸收的银行原始股东。
大成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之股权处置要点》指出,对于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在合并后入股存续或新设银行的,其应当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各项要求;对于存在资格不适合、违规持股及持股超比例等问题的股东,可与其协商,在合并前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具有商业银行持股资格的第三方。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部分中小企业确实存在股权结构,内部治理等的历史遗留问题,“从以往案例看,这些深层次问题也制约个别中小银行经营与盈利,甚至造成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不利于风险防范”。那么应该如何化解及防范相关风险?对此周茂华表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合并,有助于减少同业低效率竞争,减少个别中小银行风险外溢,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同时,银行稳健经营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开业半年左右,辽沈银行公布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末,该行总资产规模为2245.76亿元,负债2057.4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辽沈银行在2021年营业收入为-4.74亿元,归母净利润则亏损了11.9亿元,对此,辽沈银行解释系息差倒挂所致。在各项贷款中,辽沈银行正常类贷款为77.82亿元,关注类贷款高达123.74亿元,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不良贷款则为12.91亿元。若银行关注类贷款发生劣变,则会转化为不良贷款。2021年,辽沈银行不良贷款率已高达6.02%,而《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中要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针对业绩问题,周茂华指出,银行作为典型的周期行业之一,区域银行经营状况亦与区域经济表现有直接联系;同时,也需充分考虑该银行刚成立不久,内部管理、经营等方面需要一定“磨合期”。周茂华进一步分析道,从实践看,国内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积极推动部分中小银行部分银行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加快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治理,提升风控与经营水平,“其中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兼并、吸收重组,有助于加快理顺股权结构、完善治理,有效防范化解个别中小银行的风险,保护储户合法权益,更好服务区域实体经济”。
在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看来,以辽沈银行目前盈利情况及股东情况来看,从市场化角度而言,该行吸收合并剩下其他十家城商行存在一定难度。柏文喜补充道,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辽沈银行若在合并同时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政府协调国资出资来优化辽沈银行股东结构和强化资本实力,则不会影响兼并其他城商行进程。
针对辽沈银行吸收合并银行及其盈利发展等相关问题,记者致函该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