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7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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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根据南银罚〔2022〕2号显示,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实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福建中心支行
此外,时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等多人也一并被罚,具体如下:
李智安,时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2万元罚款。
汤勇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
沈金维,时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科技电子部总经理,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
江艳,时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财务营运部总经理,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1万元罚款。
傅作强,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2万元罚款。
叶昌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期间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1万元罚款。
黄金华,时任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1万元罚款。
天眼查APP显示,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29698.15万人民币。(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