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我给大多数家庭的建议是:买一年期的意外险就够用了。
长期的意外险,除了贵,大多保障范围也不到位。
我今天要说的坑,主要是指那些“被捆绑的”长期意外险。
(相关资料图)
要我说,这些动不动就玩捆绑的产品,无非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产品卖得太火爆,二是产品单独销售卖不动。
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为了开拓市场,有时可能会设计出一些会亏本的产品。
保险公司亏了,获利的就是消费者,占便宜的事儿谁不喜欢?
这样一来,等产品卖得火爆后,保险公司再通过强行捆绑一些责任的方式,控制自己的偿付风险。
另一种情况,就是产品的核心保险责任不够吸引人,保司只好捆绑一些花里胡哨的赠品条款。
比方说,带两全的长期意外险。
这玩意就是个智商税。
两全险的全称是“生死两全保险”。
它的基本保险责任是:身故赔一笔钱,或者活满生存期赔一笔钱。
赔的钱可以是保额,也可以是已交的保费。
这种产品在设计上就很讨喜,对投保人来说,不管是生是死,看上去都稳赚不赔。
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天上不会掉馅饼,羊毛出在羊身上。
两全险的保费高得吓人。
保险公司在两全险上对投保人生存的风险保障,其实是由保费每年所产生的利息来支付的。
换句话说,你能多得的那一点责任,其实是多掏了钱的。
保险最重要的作用是什么?
是杠杆啊,是花小钱,填大坑啊。
意外险是所有人身险里,杠杆比最高的存在。
几百块钱能搞定的东西,为啥要花大几千呢?
要真想存笔钱,为啥不选利率更高的年金险呢?
这种长期意外险,看似意外险、年金险、寿险三个都挨边,实际上,哪个也不如。
这三种产品,单拿出几个爆款组合在一起,保险责任就足够秒杀长期意外险这种存在了。
只要避开长期意外,认准综合意外,怎么买怎么合适。
挑选意外险,一定要包含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残责任和意外身故责任,这三项缺一不可。
1. 意外伤残责任
意外险是根据伤残的等级来赔钱的。
发生意外,大多都不至于丢命,受伤的风险倒是更高些。
所以有伤残责任,尤其重要。
但要注意,伤残跟全残是两个东西,全残是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严重程度了。
如果看到一份意外险产品只保全残,不管伤残,问题就大了,建议避开。
2. 意外医疗责任
上一点也提到,意外受伤的风险更高,那意外就医的发生率自然也高。
没有意外医疗,那意外险的意义何在?
所以这项责任,必须得有。
3. 意外身故责任
因意外致死,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基本保额。
这项责任,更多是为了家人考虑。
如果您的职业较高危,身故责任一定要有。
4. 免责条款要合理
一般意外险会在投保须知,或者合同的免责条款里,写明什么情况下的意外不保。
正常的意外险,免责条款有4类:
故意行为:故意自伤、故意挑衅、犯罪或拘捕;
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探险、摔跤等;
战争与核污染:战争、武装暴动、核辐射、核污染等;
疾病相关:药物过敏、猝死、疾病等。
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大多一眼就能看出,
比如,马路交通事故这类高发的意外不保,不对劲吧?
活着,不出意外是不可能的。
未雨绸缪,才能坦然面对未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