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一早,不少地产朋友都在问:针对房地产的投资开闸了?房住不炒180度转弯了?
这是天大的误解。
(相关资料图)
这场热烈的讨论,是源于2月20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挂出的一则通知:《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 支持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如下:
1、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
2、参与试点工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须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健全,实缴资本符合要求,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具有不动产投资管理经验和不动产投资专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3、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扩募。
4、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须持有被投企业75%以上股权,或者持有被投企业51%以上股权且被投企业提供担保,可实现资产控制和隔离。
5、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熟悉国情的朋友都知道,我们各领域的改革从来都是循序渐进,而不是突如其来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开放也是如此。
想必你还记得,去年11月28日,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即所谓的“第三支箭”。5项措施里,第四第五这两条内容与REITs有关:
四、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常态化发行,努力打造REITs市场的“保租房板块”。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
五、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证监会20日的通知就是对第五条内容的扩展。它特别指出,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之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这被业界理解是Pre-REITs。
也是在2月2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23]4 号),作为证监会通知的配套文件,对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作出了具体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是公募REITs的试点,主要是在基础设施领域。
证监会支持建设银行住房租赁基金于2022年10月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这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的公募REITs试点。
2月20日的通知,是私募Pre-REITs试点。它涵盖的范围要宽得多,包括了前述公募REITs试点的两个领域,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
之所以说是PRE-REITs,是因为,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是通过收购尚未达到发行REITs标准的不动产,经过一定时间的孵化和培育,满足REITs条件后,通过发行REITs或出售给现有REITs进行退出。
区别就在于,这些资产需要一定时间的孵化和培育,这中间的过程,就是管理人的盈利点。
我们必须强调,证监会20日的通知,并不是鼓励炒作房地产,更不能理解为房住不炒180度大拐弯。
第一,通知明确规定,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第二,自然人投资者不是不可以参与,但严格限定“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门槛很高。
第三,管理人也有严格要求,且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也就是说,房企自己不得设立、也不能参与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那你要问了,这个通知与房企、自然人就没关系了吗?大有关系。
房地产企业可以将自己开发持有的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打包给第三方持牌机构,比如建行、中信证券,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回笼大笔资金。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规模可不算小。根据中基协官网数据,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838只,存续规模4043亿元,存续私募股权基础设施基金1424只,存续规模1.21万亿元,主要投向商业地产、交通基础设施、物流仓储、市政工程开发与建设等。
证监会的通知,是正式给房企开了一扇规范化股权融资的窗口。
举个例子。万科可以将旗下的泊寓资产的收益权(全部或一部分)打包,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提前拿回一笔资金。龙湖冠寓、自如等长租公寓,也都可以这么做。
龙湖持有的商业地产(天街品牌),以及万达的万达广场等,也可以这么做。
万科的物流地产,也可以这么做。
这样,房企的主要持有型资产,都盘活了。不管怎样,都是融资方面的重大利好。
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当然,只能在通知规定的20%限额里。之所以说门槛比较高,机构管理人会对自然人的资格进行筛选,比如个人信用、总资产、风险偏好等。
按照过往的经验,凡是试点阶段,无论是管理人、实际控制人,还是纳入到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项目,都是比较优质的。理论上来说,它的回报率一般要高于储蓄存款的年化收益率。
从这个角度说,管理人对自然人参与投资的资格要求比较高,也就不难理解了吧。
我们前面说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只是Pre-REITs,而不是真正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否则的话,管理人的大门会被蜂捅而来的自然人挤破。
很多朋友看到了这个新闻:根据央行披露的金融数据显示,1月份住户存款增加6.2万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多增7900亿元。
银行的大额存单上架即秒光,就是基于这种背景。
假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面开放,大概也会看到这样的场景。
我们相信,REITs从试点到放开,这一天会到来的。不过,即使到那一天,也不是房住不炒大拐弯,而是好比,散户买股票型基金。
不动产投资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都是渐进式改革,它们指向的,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