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将进一步优化基金业发展环境,吸引优质基金企业落户昆明,促进基金业在昆明市规模化、聚集化发展。
《若干措施》包括支持基金聚集发展、鼓励私募基金扩大投资、优化基金配套服务等几个部分,共15条,有效期3年。
昆明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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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基金机构 最高一次性奖补5000万元
《若干措施》明确,昆明市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昆明市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按其实缴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在0.5亿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
同时,从购(租)办公用房、人才奖补两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管进行奖补。符合昆明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基金机构,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租赁实际缴纳金额的50%连续3年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基金管理机构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承诺5年内不对外出售的,按照购置实际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个人,按照前3年80%,之后2年40%的比例,连续5年进行经营贡献奖补。此外,加大经营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连续5年给予50%的经营贡献奖补。
鼓励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目前,已设立的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与本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专项子基金,聚焦本市重点产业发展。对返投比例达到1.5、2倍以上专项子基金,将让利产业投资基金出资所得收益扣除资金成本后的50%、80%。支持强链壮链工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项目资源重组及并购等方式引进符合昆明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已有协议明确政府支持和“一事一议”项目除外),按落地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补。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昆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昆明市特定企业、项目,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投资每满1亿元奖补100万元,奖补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投资昆明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一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实际投资金额的1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投资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基金管理机构创投类项目投资奖补每年不超过500万元。并支持私募基金招商引资,对引进符合昆明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落地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其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补。
金融集聚区开设“一站式”服务平台
昆明市积极优化基金配套服务,拓宽市场化募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家族办公室类业务,鼓励引导家族财富投向昆明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驻昆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创新业务,研究探索商业银行创投类贷款试点。
在金融集聚区开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银行、协会等相关功能和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为入驻基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在法律、财务、咨询、评估、托管、担保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建设。
云南网记者 张雁群 李兴文(见习) 摄影报道